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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家界学院工会委员会关于成立二级分工会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-10-09浏览次数:

各党总支(支部)、相关单位:

为了适应学校工作要求与事业发展需要,不断完善学校工会组织架构,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《中国工会章程》《张家界学院工会工作细则》等有关规定,经报请学校领导同意,决定成立我校二级分工会组织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二级分工会设置

根据《中国工会章程》和《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,本着有利于开展工会工作的原则,在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,对学校现有工会组织架构作适当调整,拟设立10个二级分工会,即机关第一分工会(党政办公室、宣传统战部、纪检监察室、工会、组织人事处、图书馆),机关第二分工会(教务处、科技与发展规划处、评估与督导中心、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、继续教育与国际交流学院、通识教育学院),机关第三分工会(学生工作部、招生就业处、财务处、资产处、后勤基建处、保卫处),马克思主义学院(法学院)分工会,体育与健康学院分工会,艺术学院分工会,文学院分工会,经济管理学院分工会,理工学院分工会,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分工会。

二、二级分工会的组建程序

(一)筹备酝酿

由新设置的二级分工会所在党总支(支部)负责人牵头,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策,向校工会提交关于申请成立二级分工会的请示报告(见附件二),校工会作出批复,同意成立分工会。

(二)提出候选人名单

各二级单位在广泛征求会员意见的基础上,根据多数会员的意见,提出委员候选人名单,报所在党总支(支部)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学校工会审查(上报材料格式参考附件三)。待学校工会批复后,各二级分工会筹备组组织开展分工会委员选举工作。

分工会委员会通常设主席1名,委员1-2名。分工会人数较多的(≥100人),可适当增加委员名额,但最多不超过3名。

分工会主席人选原则上应具备学校中层副职以上职务,且有党政职务。分工会委员人选应热爱工会工作,热情服务职工群众,有一定的工会工作经验者优先。

(三)选举二级分工会委员

1.二级分工会所在的党总支(支部)书记主持召开会员(代表)大会进行选举。

2.分工会委员选举办法、议程、选票见附件四(注意选票为双面打印)。

(四)报批选举结果

新一届二级分工会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后,应及时将选举结果书面呈报学校工会批复(上报材料格式参考附件五),批准后新一届二级分工会委员会开始工作。

三、二级分工会委员的届期

二级分工会委员会从组建开始为第一届,每届任期五年,可连选连任。任期届满后须换届选举新一届工会委员会。

四、选举有关要求

(一)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二级分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,选举工作要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,精心组织,周密安排,规范程序,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
(二)要把换届选举工作作为推进本单位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,选举过程要充分发扬民主,充分体现广大会员的意志,力求通过选举,使一批政治素质好,群众威信高,具有参政议政能力,热心为广大教职工服务的教职工进入工会委员会,使工会组织能更好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。

(三)要通过换届选举工作,进一步激发广大会员的政治热情,增强凝聚力,团结和带领广大会员发扬主人翁精神,立足本职,敬业爱校,积极工作,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。

(四)选举工作完成后,要及时做好会议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。

(五)各单位的选举工作应务必于2025年10月20日前完成。

附件一:张家界学院二级分工会主责部门分配表

附件二:关于申请成立张家界学院××分工会的请示

附件三:张家界学院二级分工会成立预审表

附件四:张家界学院二级分工会委员选举办法、议程、选票

附件五:张家界学院××分工会关于第一届委员会委员选举结果的报告

中共张家界学院工会委员会

2025年10月9日

录入:王主如

责编:宋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