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
为深化产教融合、促进校企合作,推进数智商创产业学院建设进程,搭建合作交流平台,整合优质资源,深化成员合作,提升产业急需的数智人才培养水平,组建数智商创产业学院理事会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
本会名为数智商创产业学院理事会,是沟通政府、行业、企业、院校等单位,促进产学研紧密合作和人才培养,共商合作发展数智商创产业学院的机构和平台。
第三条
组建原则:政府推动、行业指导、校企主导、育人为本、依法办学。理事会宗旨:资源共享、优势互补、互惠互利、共同发展。理事会的一切活动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。
第四条
理事会的地址: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张家界学院。
理事会的主管单位是张家界学院、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。
第二章 工作目标与任务
第五条 本会目标
(一)本理事会以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为引领,以提高学校应用型、管理型、创新型人才培养为核心,以深化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为重点,联合共建数智商创产业学院理事会,实现资源共享、优势互补、互利互惠,探索双主体办学模式,创立双主体办学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,全面增强数智商创产业学院办学的活力和服务能力,服务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协同发展,突出学生就业创业,适应应用型人才终身发展需要,大幅提升数智商创产业学院的人才培养水平。
(二)搭建校企合作,校校合作交流平台,互通区域数智化人才培养、能力培养和教育改革信息。
(三)开展以教学、培训、研发为主要内容的校校合作,校企合作。实现政行企校实践教学资源的共享与师资能力提升。
第六条 本会的工作任务
(一)建立和完善理事会内部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。建立由行业、企业、学校举办方等多方参加的校企合作协调组织,形成“多方参与、共同建设、多元评价、共生互赢”的运行机制,提升内部聚集能力,促进理事会成员的深度合作和协同发展。
(二)联合开展人才需求调研、专业培养目标、课程改革、教学计划、质量考核标准等方面的指导工作,促进数智商创产业学院在招生、师资、教学、科研、实习就业等方面的提升。
(三)建立校企教师队伍融合机制。试行“校企互动、岗位互换”,双方建立校企人才双向流动机制。
第三章 机构设置及负责人
第七条
本理事会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。理事会是学院的决策机构,由各成员单位组成。理事会下设秘书处,秘书处是学院的日常办事机构。
理事会设理事5名,其中:校方3名,企方2名。理事会由甲方担任理事长,乙方担任副理事长。理事会不定期召开会议,讨论产业学院运营相关事宜,但应保证每个学期至少一次会议。
(一)理事长由张家界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担任;
(二)副理事长由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担任;
(三) 理事由张家界学院和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批准产生。
(四)理事会成员任职年限为一届四年,可以连任。
理事会秘书处秘书长1人(由校方担任)、副秘书长1人(由企方担任)。
第四章 理事会的职责与义务
第八条 理事会的职责
(一)制定理事会发展战略、规划及目标。
(二)制定、修改、审议理事会的章程,制定理事会内部管理制度。
(三)筹备组织召开理事会会议:按照理事会章程组织会议。
(四)决定理事的增补或者退出:凡自愿遵守理事会章程,恪守理事会宗旨的意见领袖,专家智士,企业领导热爱教育,同时为校校合作,校企合作做出贡献的人员,经申请并经理事推荐均可加入成为理事会理事成员。
(五)决定产业学院院务会组织框架与成员。产业学院在理事会的领导与指导下开展工作。产业学院设院长1名(校方),副院长2名(校方1人、企业1人),秘书2名(校方1人、企业1人)。
(六)监督执行张家界学院与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办学合作协议;
(七)负责制定战略合作规划,对各项工作进行组织管理,协调双方合作中的重大事项,研究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,保障合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;
(八)审议常务理事会年度工作报告,评议产业学院办学质量,就产业学院办学特色与质量进行评估,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;。
(九)审议通过理事或常务理事提出的议案。
(十)审议和决定理事会内其他重要事项。
第九条 本理事会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职责
(一)理事长:负责全面领导和重大问题决策,主持召开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,向理事会做年度工作报告,签署重要文件,负责向领导单位请示汇报工作。
(二)副理事长:协助理事长做好有关工作,参与理事会的工作会议和重要工作的研究与决策,负责落实工作安排;
(三)理事:落实理事会决议,负责管理专项工作。
第十条 理事会主要义务如下:
(一)遵守本章程;
(二)双方保持密切联系,维护合作关系;
(三)维护产业学院合法权益和声誉。
第五章 理事会议事制度
第十一条
理事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,讨论产业学院运营相关事宜,审议理事会工作,由理事会授权秘书处负责会议的联络工作,应保证每个学期至少一次会议,必要时可临时召开。
第十二条
理事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理事参加方可召开,理事会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与会理事通过方能生效。
第十三条
理事会会议遵循民主协商的原则,就会议议题充分讨论,形成共识,采取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重大事项或者重要决议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十四条 本章程经理事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。
第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理事会。
第十六条 本章程其他未尽事宜由理事会决定。
附件 数智商创产业学院理事会组织架构
理事长: 何小飞 张家界学院副院长
副理事长:罗 姣 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
理 事:庹 清 张家界学院教务处处长
李 军 张家界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院长
刘 玲 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副总经理
秘书长: 宋 科 张家界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
副秘书长:孙 珣 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服务总监
产业学院设院长1名:
李 军 张家界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院长
副院长2名:
宋 科 张家界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
刘 玲 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副总经理
专家咨询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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